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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農快評:政法委員阻止農民春耕,不是不懂法是心中無法

在內蒙古開魯縣,農民把原來只能長草的鹽鹼地改良成了能種莊稼的好地,竟然成了罪過,不僅讓自己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,還被公安人員壓頭掐脖帶走。這是哪門子道理。
中國三農發布昨天(4月22日)報道,在開魯縣,十幾戶農民二十年前承包了建華鎮雙勝村6000來畝土地,承包的時候地里只能長草。二十年來,他們每畝地先後投入一萬多元,把只能長草的劣地養成了畝產一千六七百斤玉米的好地。2018年,這些原來的草地被國家認定為耕地。按說這是多好的事兒啊!可是,當地鎮政府不願意了,以這些草地已經變成耕地為由,讓他們每畝再交200元錢,叫「增補承包費」,否則就不能耕種。建華鎮的一位黨委副書記,還是政法委員,帶領公安人員到現場阻止承包戶春耕翻地,並以哄搶集體資源為由,壓頭掐脖把一位在地里幹活的承包戶抓走了。
這位副書記解釋,他們收錢的理由,用法律術語說叫「情勢變更」,意思是原來是草地,現在是耕地了,那你就得按耕地交錢。可是,你們就沒想想,草地是怎麼變成耕地的?是你們改造的嗎?你們投入了多少?這種情勢變更,和你們有什麼關係?對此,律師明確回覆:收「增補承包費」的理由站不住腳。
承包戶簽訂的是三十年的承包合同,「一切按合同辦」是人人都熟知的常理。但是,當承包戶問這位還是政法委員的副書記為什麼不按合同辦事時,這位副書記竟然回答「我不懂法」!這讓承包戶很無語。
他真的不懂法嗎?很多人都沒聽說過的「情勢變更」都能被他找來當作收錢的藉口,人人都知道的「按合同辦事」他卻不知道?這分明是揣著明白裝糊塗。遇到不利於自己的法律或者規定,即使這種法律或者規定是一種普遍的認知,他們也裝作不知道。這不是不懂法,而是在法律有利於老百姓的時候,耍無賴不給老百姓講法,是根本沒把百姓當回事兒,是心中無法。
心中無法的,還有當地的公安部門。把承包戶壓頭掐脖塞進警車的時候,你們了解過他犯的什麼錯嗎?他把你們那兒原來只能種草的地變成了很好的耕地,是你們的功臣!不守法的,是鎮村幹部,你們該抓的,應該是他們才對!很可惜,在這件事上,本該帶頭守法的公安執法人員,卻成了這位副書記欺壓百姓的打手。
還有一點讓人費解。按說村裡的集體土地,增收承包費也應該是以村裡為主,鎮里為什麼會成為這次收費的主導?村裡說是「上邊讓我斂錢」,到底是怎麼回事?昨天深夜,開魯縣發布通報,說要對此事開展調查。我們也希望這些問題能有個讓人信服的答案。
國家嚴格維護土地承包者的權益,就是讓承包者打消顧慮,安心在提高地力上增加投入,改善耕地質量,取得承包戶利益和國家糧食安全的雙贏。開魯縣發生的這起強收承包戶「承包費」的事情,如果得逞,以後誰還敢在承包地里進行投入?主導此事的有關人員如果不被嚴肅處理,那這樣的事以後還會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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